外贸原单位不给开具辞职证明如何解决?
当事人从外贸原单位辞职,重新找工作时,因新单位出于防止产生法律纠纷与办理社保的需要,一半都会需要新入职职员提供外贸原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如没该证明则会给当事人找新的工作带来不小的影响,当然并非绝对影响,故此,外贸原单位不给开具辞职证明会给当事人导致肯定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根据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目前法院在判决此类案件时,一般会需要外贸原单位根据当事人在外贸原单位的实质薪资收入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开具《辞职证明》时止。
被辞退怎么样开辞职证明?
职员辞职后,辞职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开辞职证明需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即可。
辞职证明写格式:
辞职证明(居中对齐)
兹有***(名字)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好的工作表现。现因*****缘由申请辞职,并已正式办理辞职等有关手续。将来其所有有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