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别需要什么病历
法医鉴别时,所需的病历资料涵盖了病人在医院就医期间的全部医疗记录:
1.病历需包括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名字、年龄、性别、联系方法等,以确保鉴别对象的准确性。
2.病历中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就医时间、主诉症状、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以便法医知道病人的整体健康情况。
3.重点的医疗过程记录,如诊断结果、治疗策略、手术记录、用药状况等,都是法医鉴别的要紧依据。
4.各项检查结果,如实验室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资料等,也是必不可少的病历组成部分。
找法网提醒,这类病历资料一同构成了法医鉴别的基础,帮助法医准确判断病人的伤情、病因及可能的后遗症等。
2、怎么样区别病历缺陷种类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病历缺陷的区别至关要紧。依据缺陷的性质和影响,可以将它分为形式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两类。
1.形式性缺陷主要指病历中一些非重点性信息的错误或遗漏,如病案号、名字的记录错误,大夫未签名等。这种缺陷一般不会对病历的真实性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改变病历所记录的医疗事实和过程。
因此,在处置这种缺陷时,法院一般会需要医方对缺陷进行合理讲解,并综合其他证据来判断病历的真实性。
2.实质性缺陷则涉及病历中重点性信息的错误或遗漏,如手术赞同书上的病人或家属签字的真假、病情诊断的结论修改等。这种缺陷直接关系到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与医院是不是存在过错。
因此,在处置这种缺陷时,法院需要愈加小心地审察病历的真实性,并结合全院证据材料进行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