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是否一样
无限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并不一模一样。
1.无限连带责任强调的是每一个合作伙伴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的债权人可以向合作伙伴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需要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2.连带责任虽然也是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一同承担的责任形式,但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再依据各自的具体状况分担责任。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87条的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一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需要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2、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不同
法律快车提醒,连带保证责任与一般保证在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上存在显著差异。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不过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代为履行的义务,即具备补充性。这意味着在主债务人仍有能力履行债务的状况下,一般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2.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中的任何一方求偿,且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可以以债权人是不是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不是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4.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可以在债权人需要保证人代为履行时,需要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实行或实行担保物权。
5.从担保力度来看,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但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3、怎么样理解并应用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一种要紧的法律责任形式,它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人一同对某一债务承担责任。
1.在理解连带责任时,需要把握其几个重点特点:
责任主体的复数性,即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人;
责任的连带性,即各责任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受责任份额或先后顺序的限制;
责任的法定性或约定性,即连带责任可以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产生。
2.在应用连带责任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准确判断是不是存在连带责任的状况,防止将一般保证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误觉得是连带责任;
要明确各责任人的责任份额和分担方法,确保在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要充分知道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便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可以正确运使用方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作为债权人或保证人,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应小心考虑连带责任的风险和影响,以防止非必须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