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赠与子女的房屋是一同财产吗
结婚以后赠与子女的房屋,并非夫妻一同财产,具体来讲:
1.假如结婚以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全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但该房地产并不是夫妻一同财产的范畴。
2、结婚以后买房只写一人名是一同财产?
对于结婚以后买房只写一人名的状况,通常来讲,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含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均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2.即便房地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假如该房地产是在结婚以后购买的,且没特殊约定,那样该房地产仍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
3.但假如房屋是由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且产权登记在一个人名下,那样可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爸爸妈妈的出资比率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房地产增值部分归哪个?
找法网提醒,离婚时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归属,取决于房屋本身是否夫妻一同财产。
1.假如房屋本身是夫妻一同财产的,那样自然增值的部分也是夫妻一同财产。这是由于,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包含一同财产的增值部分。
2.假如房屋本身就是一方个人财产的,那样自然增值部分也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一规定同样基于《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因此,在离婚时,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判断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