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变成浅易程序还开庭吗
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浅易程序后,一般情况下仍然需要开庭审理。
1.尽管小额诉讼程序本身以迅速、方便为特征,但一旦案件因特定情形不再符合小额诉讼的条件而转为浅易程序,那样案件将遵循浅易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2.浅易程序虽然相对于普通程序更为简化,但仍需进行开庭审理,以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案件事实得到全方位查清。
2、小额诉讼转浅易程序条件
找法网提醒,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浅易程序的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致使案件性质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小额诉讼的受理范围;
2.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使得案件标的额超越法律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限额;
3.当事人申请追加或法院觉得需要追加当事人,致使案件复杂程度增加;
4.被告提出反诉,使得案件不再局限于原告的原始诉讼请求;
5.案件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别、勘验、评估等,增加了审理困难程度和时间;
6.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确有必要且案件不可以在一个月内审结;
7.案件出现法律规定的暂停情形;
8.案件本身状况特殊,一个月内审结困难,实行二审终审更有益于解决纠纷。
小额诉讼与浅易程序不同
小额诉讼与浅易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均是迅速解决纠纷的程序,但二者在适用范围、审理方法、审级规范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1.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更为狭窄,主要限于事实了解、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商事案件;而浅易程序则适用于除法律规定不适合适用浅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
2.在审理方法上,小额诉讼程序更为方便快捷,一般实行一审终审规范;而浅易程序虽然也简化了部分诉讼程序,但仍保留了两审终审规范。
3.在诉讼本钱上,小额诉讼程序通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本钱和时间本钱,鼓励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而浅易程序则更多地关注于提升诉讼效率,降低司法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