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猥亵罪会公告老婆吗
一般情况下,司法机构处置强制猥亵犯罪案件,不会主动公告嫌疑人配偶,除非调查需要其帮助,或案件复杂需向被告亲属说明。但假如嫌疑人主动告知配偶,或配偶通过正当渠道得知案件,处置方法则会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察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不是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需要向检察职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察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建议;辩护律师提出需要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建议。
2、强制猥亵罪可以从重处罚吗
在特定状况下,强制猥亵罪的量刑会加重,如涉及多受害者、反复作案、在公共场所作案,或致受害人死亡、重伤等紧急后果。对这类情节紧急、风险性大的犯罪,司法机关会依法从重处罚,体现法律对恶劣犯罪行为的严惩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强制猥亵别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合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合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导致儿童伤害或者其他紧急后果的;
(四)猥亵方法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强奸猥亵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拥有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此罪的主体。任何个人若推行强制猥亵别人的行为,均可能构成此罪名。该罪名成立不需要犯罪主体具备特殊身份或满足特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打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方法致人重伤导致紧急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根据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爸爸妈妈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在处置强制猥亵罪案件时,不会主动公告嫌疑人的配偶,除非有必要让其配偶帮助调查或者案件状况特殊需要告知。但假如嫌疑人自己需要告知配偶,或者在案件处置过程中配偶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知道,那就是另外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