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婚外情离婚如何判离
在女方涉及不忠行为的婚姻情况中,当他们选择离婚时,法院将依据全方位且复杂的原因进行判决,决定是不是允许离婚成立。
一般来讲,假如可以提供充分的婚外情证据,并且这类行为对夫妻感情导致极其恶劣的害处,那样法院会更大概判决离婚。
另外,就财产分配问题而言,因过错而引发婚外情的女方或许会面临较少的财产份额;
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则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及其他条件加以裁定,然而女方的不好的行为或许会对她争夺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女方婚外情生小孩是不是违法
一般情况下,此类行为并不直接构成犯罪,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下,如女方明确知道他们已经结婚,却仍然继续与之以夫妻身份同居并孕育子女,此种行为便可能涉嫌触犯重婚罪。
而对于婚外情行为,中国有关法律并没单独进行明确规定。
尽管这样,假如婚外情行为致使了诸如虐待、丢弃、重婚、暴力干预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别人身体乃至导致紧急的生命威胁等恶劣后果,那样有关职员便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制裁。《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女方婚外情生的孩子如何判
如女方因婚姻关系以外的恋爱所生育的孩子尚未达到两周岁的法定年龄,则一般情况下应交由妈妈进行照顾和抚养。然而,当该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时,爸爸妈妈双方可以就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进行协商,假如未能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在此类纠纷中,法院将依据当事人各自的实质状况与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作出最后的裁决。在裁判过程中,法院会全方位考虑诸如双方的经济实力、养育能力及条件情况、儿童的成长环境及其需要等多方面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益,对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生父或者生母,他们有义务支付子女的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直到子女可以独立生活为止。
女方不忠若他们提离婚,法院会依复杂原因判决。有充分婚外情证据且风险大,易判离。财产分配上女方可能少分,子女抚养权依孩子年龄、爸爸妈妈抚养能力等裁定,但女方不好的行为会不利其争取,法院会综合考量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