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离婚,大家关注比较多的话题就是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大家都了解离婚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而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进行分配的。那样,离婚个人财产怎么样进行分配?找法网记者为大伙整理了有关的法律常识,下面一块儿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1、离婚个人财产怎么样进行分配
结婚以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需要分割。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夫妻约定个人财产分割策略的,则应当根据约定实行。
2、什么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活补助费等成本;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离婚财产分割无效的情形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多数夫妻处置一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事实上,这类财产仍然由爸爸妈妈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履行,所以大多数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结婚以前房地产等不动产约定为结婚以后所有,但实质没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没有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没办法得到确认。
3、哪个提离婚哪个无财产。“哪个提离婚,哪个便净身出户”总是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事实上,此类约定总是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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