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追讨拖欠薪资可以申请先予实行吗?

www.boxila.com 2024-08-31 劳动纠纷

先予实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他们当事人向申请人给付肯定数额的资金或其他财物,或者推行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实行的一种程序,可以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体现了法律肯定的人性化。但,先予实行是有肯定用条件的。

1、先予实行的适用范围:

(1)申请人需要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

(2)申请人需要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状况紧急,需要先予实行的。

追讨拖欠薪资,即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是申请先予实行的范围。

2、另外,先予实行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假如不先予实行,申请人的生活将遭到严重干扰;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人民法院才大概采取先予实行的手段。

3、先予实行的程序:

(1)先予实行需要由申请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可以在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状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手段。

(2)当事人申请先予实行,人民法院觉得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实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在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实行。

(4)申请人假如最后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实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最后,假如当事人觉得确有必要先予实行的,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以保障我们的利益,但对于先予实行的范围要明确,并且根据法定程序申请。假如对于申请先予实行有疑问,或者案件有问题的,都可以咨询有关律师。


Tags: 劳动纠纷 讨薪 拖欠工资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