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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保管别人财物,保管不善被毁需要赔偿吗?

www.hbdqqj.com 2024-08-30 法律综合

作为保管人,需要尽到保管义务,保证保管财物不受损失。假如发现保管人保管不善,使财物遭受损失的,那样需要得承担赔偿。但,若是免费保管财物,保管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赔偿,可以先确定免费保管人的责任。

第一,无论是有偿保管,还是免费保管,保管人都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并且,都要尽到以下的需要注意的地方:

1、除紧急状况或者为了维护推广托管人的利益以外,保管人不能擅自改变保管场合或者办法。

2、保管人同意了保管义务后,就不能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双方做了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人不能用保管的财物,或者让第三人用保管物,但双方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作为保管人,需尽到以上的保管责任,不然的话将会被认定为保管不善,并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不过,由于保管人未收取保管费,免费保管的状况下,保管人只须没故意,或是重大过失的,免费保管人保管不善出现财物损毁的,其实无需承担损失赔偿。

假如保管人有故意或是重大过失的,那样可以跟财物所有人协商赔偿,并且依据侵害别人财产的规定,财产损失就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来计算。

最后,在实质中,发现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财物损毁的,并且由于免费保管又非常难判断过失的,那样双方将由于赔偿引起纠纷,假如财产损失的价值较大的话,这个状况下建议可以积极通过法律渠道处置。

Tags: 侵权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过失毁坏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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